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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首届篆书作品展征稿启事

出自:    发表时间:2009/10/20 9:49:56    点击率:637

 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,全面展示当代中国篆书艺术的成就,推动书法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,中国书法家协会确定举办全国首届篆书作品展。
    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:

   一、举办单位
主办单位:中国书法家协会
协办单位:贵州省书法家协会
     承办单位:贵阳市文联  贵阳市美术馆

   二、组织机构
   1、组委会
   全国首届篆书作品展组委会由主办方、承办方有关领导组成。
   2、评审委员会
  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《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》,组成评委会,负责评审工作。

   三、书法作品投稿
   1、投稿范围
   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、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。
   2、投稿要求
   (1)、本次篆书作品展均收原作,要求必须是篆书作品。所谓篆书,包括小篆和自甲骨文以下各
   种古文字书体的学习和创作,提倡深入传统,古而能新;保证文字的正确性和可读性,反对自我
   作古,不合理地生造字形,以最大限度地保持古体书法的文化意味和艺术精神。
   (2)、内容: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、联、赋、格言等均可,提倡自作诗词。
   (3)、规格:书法作品尺寸高不超过六尺,宽不超过三尺,全部为竖式。本届篆书展不收册页。
   (4)、每一件作品收参评费30元(请勿在信封中夹寄,海外汇30美元),没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
   予评审。每位作者投寄作品件数不限,但必须一次投递;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。
   (5)、限于人力,投稿作品不退。
   (6)、每件作品背面右上角须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详细通讯地址、邮编及电话,
   另附身份证复印件、作品释文、参评费汇款单复印件,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使用软件做好
   收稿登记、终评通知、入展发布等工作。
   (7)、每位作者提供的作品,落款姓名与身份证姓名必须一致,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姓名信息
   发放证书和奖金,如因登记姓名不符导致证书不能发放,承办方不再重复发放。
   3、入展作品400件左右。
   4、奖项设置
      一等奖5人,二等奖10人,三等奖20人。
   5、作品评审
   (1)、评审工作于2010年2月份在贵阳市举行,2010年5月上旬在贵阳市美术馆展出。
   (2)、评审引进投票和打分程序软件,在媒体上公布获奖、入展名单。
   6、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
   (1)、获奖作者颁发奖金、证书,入展作者颁发证书,并分别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部。
   (2)、一等奖奖金每人7000元;二等奖奖金每人5000元;三等奖奖金每人3000元。
   (3)、非会员作品入展,作为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。
   (4)、本次活动获奖作者奖金在开幕式后一个月内寄出,由贵阳市书协负责。
   (5)、获奖与入展证书、作品集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寄出,由承办方负责。

   四、截稿日期:2010年1月31日止(以邮戳为准)。

   五、收稿和汇款地址:贵州省贵阳市中山西路65号贵阳美术馆  陆炫  收,邮编:550002,电话:0851-5865575。

   六、其它事项
   1、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。
   2、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。
   3、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中国书法家协会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09年9月
 


 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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